2017-07-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东云路提质改造项目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7]2号文批准建设,以临招核[2017]31号文核准公开融资招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融资。招标人(招商人)为临武县舜民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融资招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东云路提质改造招商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东云路; 2.3 规模:2.2公里; 2.4 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约10000万元; 2.5 融资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 2.6 招标范围:对该项目建设进行投融资。 3.招商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工程建设流动资金的需要。 3.2 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等犯罪记录,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期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3 投标人于报名前先自行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具体情况,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向招标人出具《融资承诺书》。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报名;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应规定。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本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也可在出具融资承诺书的同时预交1000万元的信誉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信誉保证金在公示期后无息退还。投资商经招商招标确定后,由招标人与投资商签订相关合同协议书,由投资商在合同期限内完成项目融资,若未按合同完成项目融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6.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发售 6.1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公告发出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融资承诺书》、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原件到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2 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澄清答疑 采用书面方式。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8月18日09:30分。 8.2 投标文件递交(开标)地点: 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2室第九开标室。 8.3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8.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5 开标时投标人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武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电话:0735-6266232。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舜民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临武县老财政局6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8175516123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中颐大酒店13楼 项目成员:廖劲松2991号 胡莞羚1415号 王连超5735号 邮 编:423000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5387350310/0735-2150900 传 真:0735-2150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