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供合发〔2009〕92号
各市州、有关县市区供销合作社: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供销合作社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振兴工作方案》(供销经字〔 2009〕46号)文件精神,加快我省部分薄弱与空白县级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以下简称薄弱县社网络)的恢复和重建,以促进县域经营服务网络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全省县级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认识薄弱县社网络建设的重要意义
1、加强薄弱县社网络建设,是供销社系统夯实为农服务基础,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的需要。县级社是供销社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县域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合作经济发展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着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任。全省县级供销社网络建设从整体上说来势好、发展快,但发展很不平衡,一些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建设严重滞后,已成为“新网工程”建设的薄弱环节。薄弱县社网络是全省县级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的组成部分,也是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能力直接影响到“新农村”建设的质量。加强薄弱县社网络建设是供销社参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夯实为农服务服务基础、提高为农服务水平的需要。认真贯彻全国总社《供销合作社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振兴工作方案》(供销经字 〔2009〕46号)和省政府湘政发〔2006〕27号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紧紧围绕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这个中心,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特别是加快薄弱县社经营服务网络的恢复重建,促进薄弱县级社逐步建立和完善服务“三农”的经营服务网络,更多更好地承担起县级社经营服务职能,供销合作社系统才会大有可为、为有所成,提升供销社的整体实力和社会形象,为“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确定薄弱县社网络建设的目标与重点
2、工作目标。从 2009年开始至2011年,基本完成全省薄弱县社网络振兴工作。力争3年内,全省薄弱县级社组建具有配送功能的涉农企业60个,发展专业合作社(协会)90个以上,综合服务社(站)300个以上,全省薄弱县级社经营服务网络覆盖60%的乡镇、40%的行政村。每个薄弱县级社组建具备配送功能的涉农企业不少于2个,在当地主要集镇设有经营网点,农资连锁配送率达50%,日用消费品配送率达30%,发展专业合作社(协会)5个以上,综合服务社(站)10个以上。
3、网络建设重点。着重抓好以农资配送网络、日用消费品配送网络、农产品购销网络为核心的经营网络建设;着力抓好以专业合作社(协会)、综合服务社(站)为主体的服务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县级社还应大力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和烟花爆竹配送网络等。
三、落实薄弱县社网络建设的工作措施
4、加强网点改造与建设。各县级社要立足现实,对社有资产进行清理盘活,充分挖掘现有资产的潜力,发挥其应有的效力,将改制后剩余的各类资产投入到按新体制、新机制、新业态重组的企业中去。重点投向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企业,尽快恢复和发展传统经营服务业务。通过多种方式,对孤立、分散的经营服务网点重新布局和整合,积极发展配送中心、直营店、加盟店,引入现代流通经营方式,恢复和增强其经营服务功能。
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运用兼并、重组、加盟等方式,吸引各种内资、外资企业参与薄弱县社企业改制重组、网点更新改造、存量资产开发等。尤其要注重引进知名品牌、知名企业,搞好与龙头企业的业务对接和产权联结,实行联合开发,共同建设,实现业务和网络的快速恢复。
6、大胆创新办社方式。坚持“开放”“自愿”“互惠”的原则,大胆引进有一定规模的涉农企业、协会、专业社、经纪人、村级组织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加入供销社,利用社会力量快速扩张经营服务网络。合理运用供销社的信誉、品牌、经营权、优惠政策等无形资产折股到新吸收的骨干企业,实现双方的有机结合,增强供销社对企业的影响力,以充实、完善薄弱县社经营服务网络的恢复和重建。
7、认真抓好规范化建设。各地要严格执行全国总社制定的《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建设规范要求》,高标准、高启点抓好农资、日用品和农产品经营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市场或园区应具有物资集散、整理加工和无害化处理等功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要按照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以及便民、利民、惠民的要求建立。经营网点设施、环境统一规划,统一改造,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四、加大薄弱县社网络建设的政策扶持
8、切实加大投入,给予政策倾斜。各市、州供销社要尽力争取市、州政府对薄弱县级社网络建设给予资金、信贷、土地等方面的支持,市、州用于支持供销社发展的各类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支持薄弱县级社网络建设项目。各市、州在申报全国总社、省社“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每年要优先安排 1—2个薄弱县级社网络建设项目。省社将薄弱县社网络建设纳入全省系统“新网工程”,统筹规划,重点扶持,每年优先安排10个薄弱县级社申报“新网工程”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9、开展横向合作,促进互利双赢。积极鼓励和引导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供销社及所属骨干企业对口支持薄弱县社网络建设,各市、州要确定对口支持单位,落实扶持项目,报省社备案。省社鼓励支持系统内各类骨干企业与薄弱县社签订共建经营服务网络的协议,对其中符合全国总社、省社“新网工程”条件的项目,予以优先申报和安排。
10、争取地方支持,形成共建合力。各市、州供销社及薄弱县社要积极争取将薄弱县社网络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列入对下级政府的绩效考核。薄弱县级社网络建设要坚持“党委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办,社会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向。各县级社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在建设用地、配套资金、项目申报、减免税费等方面对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网络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省社将对地方政府安排了配套资金或出台了其他实质性优惠政策的薄弱县级社网络建设项目,在申报总社“新网工程”项目资金或省级“新网工程”项目资金时优先安排。
五、强化薄弱县社网络建设的工作责任
11、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考核机制。各级供销社要把薄弱县社网络建设的振兴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层层建立起严格的责任制和考核机制。薄弱县社领导班子是本县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络建设的责任主体,县社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市、州供销社是本市(州)薄弱县社网络建设工作主管责任单位,要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省社将薄弱县社网络建设作为对市、州供销社工作业绩考核和评选先进的重要指标之一。各薄弱县社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制定 2009—2011年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发展规划。于9月20日前报所在地市、州供销社,并报省社“新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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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薄弱县社要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按时按质完成网络建设任务。各市、州供销社要加强对所属薄弱县社网络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尤其要重点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严防截留、挪用;督促有关县社、企业严守签订的对口支持协议,及时完成项目建设。省社将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30个薄弱县社网络建设进度情况,并向所在地市、州、县政府通报。
二00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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