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 市 商 务 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商贸流通企业、各典当行:
为提高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依集资的能力,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遵照循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郴州市开展“五进”和“五个一”集中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郴州市商务局开展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为做好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时间:2017年5月下旬至6月底
二、宣传教育目的
按照“五进”和“五个一”的要求,通过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全面提高公众识别,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教育群众增强防范意识,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三、遵循原则
1、宣传形式,灵活多样,营造氛围。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发放宣传资料,LED显示牌滚动宣传、手机微信等形式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2、宣传内容,把握重点,注重实效。重点填好一张统计表,用好一个宣传单,签订一份承诺书。充分提高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
四、任务分工
1、流通业发展科负责此项活动的组织协调,宣传资料印制,总结汇总等工作。并负责向典当行发放《郴州市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单》、《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和《各县市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咨询举报电话》等宣传、提示资料的分发和回收。
2、局办公室负责将方案和通知挂到商务办公平台、郴州商务微信公众号、郴州商务QQ工作群等以及全局干部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单的发放及承诺书的签订回收。
3、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向各商贸流通企业发放《郴州市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单》、《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和《各县市区(管委会)及市级有关部门咨询举报电话》等宣传、提示资料的分发和回收。
4、各责任科室负责将所签署的《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于6月15日前回收,统一交流通业发展科。
五、相关要求
1、各商贸流通企业、各典当行要高度重视此项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统筹规划、周密安排、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宣传措施落到实处。
2、活动中,各有关企业要注意对本企业宣传活动照片、图片、视频影像等相关资料进行留存,并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签署的《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附件4)、《宣传单和承诺书收发统计表》(附件6)和宣传图片资料(不少于3张)上交给责任科室后一并汇总到流通业发展科。(联系电话:2368284,市政府办公楼6楼642室)
郴州市商务局
2017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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