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供经〔2010〕25号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隆科农资公司:
为确保粮食安全,应对今年严峻的气候形势,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 < 南方双季晚稻及东北粳稻增施肥促早熟防病虫补助资金实施指导意见 > 的通知》(农办财〔 2010 〕 104 号)。省政府已将相关工作安排给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完成,供销社主要负责补助肥料的兑现供应工作。为了做好这次晚稻增施肥补贴肥料的兑现供应工作,省社以湘供经函〔2010〕72号文专门进行了部署,请遵照执行。市社根据省社要求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搞好组织工作
这次晚稻增施肥补助供应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且时间紧、任务重,政府将这一重要任务交给供销部门,是对各级供销部门的高度信任。各县市区供销社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一定要组织专门的班子,专人负责,要向县委、县政府汇好报,与农业、财政部门协调好,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把这件好事做好、做实。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重要部门,是农资供应的主渠道,各县市区社要发扬不怕疲劳、不怕困难、连续作战的精神,确保将财政补助的晚稻增施肥及时供应到农户。
二、补助内容、标准和方式
财政对晚稻增施肥按照每亩补助 11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这次补助不准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全部采取对农民发放肥料实物,农民凭票领取肥料的形式。由财政和农业部门制票发放到农户,由供销社负责凭票兑现肥料。具体兑现肥料数量、品种请与各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衔接。
三、摸清库存,确保供应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迅速行动,摸清辖区内肥料库存情况,按照农业部门提出的数量、品种要求积极组织货源。对肥料总量不足和主要品种紧缺的地方,要尽快上报情况,及时与市供销社经贸科、市隆科农资公司联系,以便调剂货源。凡没设经营网点的地方,供销社要增设临时供应网点或委托有农资经营资质的单位负责兑现供应。但必须保证肥料供应质量、数量,并对其供应价格严格进行监督。
四、定期汇报,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将补助落实情况定期向市供销合作社以书面形式汇报,每周向市供销合作社汇报一次(有特殊情况随时汇报),汇报以表格(见附件)加文字的形式。县市区、市要环环相扣,加强交流,形成上下联动的有效机制,扎扎实实做好晚稻增施肥补助供应工作。可供肥料品种、数量及缺口、实施方案请接通知后于8月24日前上报市社经贸科。该工作完成后请及时上报所附表格及总结材料。
联系人:黄辉年
联系电话: 0735-2860283 2860290
QQ : 156016207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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