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决定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明确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政策亮点:一是要夯实农业水价改革基础,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权制度,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强农业用水需求管理,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二是要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从“分级”、“分类”、“分档”等三个方向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区别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实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因地制宜探索实行两部制水价和季节水价制度,用水量年际变化较大的地区,可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用水量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地区,可实行丰枯季节水价。三是要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建立与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以及易于操作、用户普遍接受的节水奖励机制。(价格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