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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今年,我局通过郴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网上办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办理系统)共收到2018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共45件(见附件1),其中: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21件(主办件9件、协办件12件);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24件(主办件13件、协办件11件)。经过前期征求科室和部门意见,现将今年我局办理的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提案)进行责任分工。为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认真办理建议提案是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法定职责,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纳入市政府综合绩效评估考核。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办理建议提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执行“五定三包”责任制(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质量,包落实、包回复、包满意),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问题解决率和满意率。
二、认真研究,主动沟通。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应针对建议提案所涉及的背景、目的、政策依据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建议提案涉及问题的有关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方案。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通过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座谈会、登门拜访等方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提高面商率,并如实记录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情况。特别说明的是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承办主办件的牵头科室一定要和建议代表、提案委员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取得建议代表或提案委员的认可满意,并填写《郴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和《郴州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见附件4)。
三、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建议提案交办分独办、会办、分办三种类型。凡明确由一个单位办理的,属独办件,由办理单位办理并做好答复工作;凡明确由一个单位主办、其他单位协办的,属会办件,由主办单位牵头、协办单位配合办理,协办单位应在网上办理系统规定的时限之前将协办意见通过网上办理系统提供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综合各协办单位意见进行办理并做好答复工作。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建议提案明确由一个科室(单位)办理的,由办理科室(单位)办理并做好答复工作;建议提案明确由一个科室(单位)牵头主办、其他科室(单位)配合协办的,由主办科室(单位)牵头、协办科室(单位)配合办理,协办科室(单位)应提前将协办意见主动提供给主办科室(单位),主办科室(单位)综合各协办科室(单位)意见进行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限之前做好答复工作。
四、及时答复,确保质效。建议提案答复应当做到格式规范、文字精炼、语气诚恳,内容客观全面,意见明确具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期限主办件为2018年6月6日,协办件为2018年4月15日;政协提案办理答复期限主办件为2018年9月30日,协办件为2018年6月30日。建议提案主办科室(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主动将建议提案答复意见报送给局综合督查科。主办件的办理科室(单位)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送《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跟踪表》(见附件2)、《郴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和《郴州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联系人:李列,联系电话:2368389,15616912517,电子邮箱:swjdck2368389@126.com。局综合督查科要及时将建议提案答复意见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回复,并加强检查督办。
附件:1.《2018年郴州市商务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责任表》
2.《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跟踪表》
3.《郴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反馈表》
4.《郴州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表》
5.郴州市直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操作规程
郴州市商务局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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