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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舆情信息工作的通知》规定,舆情信息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其中我局每月报送舆情信息5篇以上,经验材料、工作动态各1篇以上,全年调研报告1篇以上。为切实做好我局舆情信息工作,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请相关科室和部门按照舆情信息报送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好2、3月份舆情信息报送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月份报送信息安排 1.工作经验信息一篇,由综合督查科提供; 2.工作动态信息一篇,由办公室提供; 3.人事科提供一条中心组学习的信息; 4.分工委提供一条开展党建工作及学习十九大精神方面的信息; 5.七星大市场提供一条春节期间保供应的信息; 6.市投资促进事务局提供一条与招商引资活动、政策、方案等有关的信息; 7.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供一条与安全生产和商务执法有关的信息。 (以上信息要求在3月19日前报送到人事科,由人事科统一报市委宣传部) 二、3月份报送信息安排 1.由综合督查科报送工作经验信息一篇; 2.由办公室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一篇; 3.由人事科提供一条局中心组学习的信息(或扶贫工作有关的信息); 4.由对外贸易科提供一条有关外贸工作的信息; 5.由纪检监察提供一条有关巡察及作风建设的信息; 6.由市投资促进事务局提供一条与招商引资活动、政策等有关的信息; 7.由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提供一条与安全生产和商务执法有关的信息。 (以上信息要求在3月26日前报送到人事科,由人事科统一报市委宣传部) 2018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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