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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商〔2018〕49号
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郴州市商务局考勤制度》已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郴州市商务局
2018年7月31日
郴州市商务局考勤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队伍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自觉遵守机关统一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会议,不迟到早退;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严禁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炒股、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条 严格遵守上班考勤签到制度。上午、下午均需考勤签到,签到必须由本人如实签署,并按规定在工作去向牌贴上标识。到岗不签到或代签的视同未到岗。考勤签到时间上午为8:30以前,下午为14:30以前(冬令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因公、因私(人事科负责将请假情况报办公室)不能参加考勤签到的,由办公室统一标注事由。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未按时上下班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三条 认真落实临时外出办事登记制度。上班时间因公临时外出,须填写《临时外出登记表》(一式三份),分别存办公室、人事科、局纪检联络处备查。其中局领导须向局主要负责人报告;科室主要负责人须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并告知本科室其他人员;其他干部职工须向科室主要负责人报告。上班时间因私离开工作岗位,需按请销假有关要求逐级报批。凡未请假者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 切实执行离郴外出去向报告制度。局主要领导因公外出,须严格按照市委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明确代为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办公室提前向市委办、市政府办报备;局领导、科室主要负责人因公离开市城区,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并向局主要领导报批;其他人员因公离开市城区,须填写《出差审批单》,并向分管领导报批。因公外出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外出时间且不能及时办理手续的,须按程序和审批权限报告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并在上班后2日内补办。
第五条 严格实行会议签到制度。局党组会、局务会和局工作会等,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备。
第六条 凡申请假期半天(含)以上的,必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休假期间应采用AB角工作法,妥善安排好临时代班人员,以免影响工作。人事科汇总请假情况送办公室报备。
第七条 考勤考评
(一)各部门要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局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对违反考勤规定的行为要敢于坚持原则,开展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日常考勤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要建立考勤台账,考勤情况每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通报。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2日内将情况反馈局办公室,逾期视为认可。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使用。
(三)局办公室定期将考勤情况报送局纪检监督联络处。局纪检监督联络处对上班情况予以监督检查,并对不执行考勤纪律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予以监督处理。
第八条 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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