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提出“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并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按此明确时间进度,制定实施细则,及时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政策亮点:一是提升基层创业服务能力行动计划。加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专业化创业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县、乡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2017年实现县级服务设施全覆盖;二是整合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行动计划。整合发展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农民工创办的企业纳入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和实行“双百资助工程”评选范围;三是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将返乡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发特色产业,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促进创业;四是完善基础设施支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息、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的投入,提升网速、降低网费,提升冷链物流等基础配备能力,鼓励物流企业完善物流下乡体系;五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行动计划。全省创建8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支持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农林产品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六是创业培训专项行动计划。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对返乡创业人员参加培训后通过种养殖业创业的,按照规定落实后续服务补贴;七是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有序对接行动计划。鼓励大型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开放式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促进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运用其创新成果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步伐;八是财政金融扶持返乡创业行动计划。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办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农业补贴、社会补贴、岗位补贴和各项支农惠农资金、小微企业发展资金等政策扶持,加大对返乡创业初创期、早中期的金融支持力度,开发符合返乡创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社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