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近日国务院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就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做出部署。
政策亮点:一是提出“六统一”要求。《意见》指出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整合基本制度政策,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并要求各地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二是鼓励创新经办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和信息系统,提供一体化的经办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创新经办服务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的经办服务。三是明确工作进度。《意见》强调,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社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