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局志愿者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根据郴州市文明办创建工作要求,决定评选表彰我局最美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条件
1.最美志愿者推荐条件
(1)要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服务精神。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文明素养和较强的志愿服务能力。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4)积极参加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脱贫攻坚、政策宣讲、扶危济困、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社区建设、讲文明树新风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模范带头作用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二、材料报送要求
由各科室推荐,不限名额。推荐名单请于8月21日前报送至人事科。
郴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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