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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动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我市商务部门新面貌、新作为,根据郴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新时代好榜样·最美郴州人”系列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文明委〔2019〕4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新时代好榜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化体现,“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评选通过广泛发动、层层举荐,深入培育发掘、宣传推介一批在我市商务领域爱岗敬业、默默奉献、事迹感人、体现时代精神风貌的先进典型,选树道德标杆、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提升商务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建设“五个郴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评选名称和人数 评选“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10名。 三、评选范围、条件和方法 (一)评选范围 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全市商务系统在职干部职工,不分性别、民族、学历、编制性质,均可推荐为“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人选。已被评为市级以上道德模范(不含提名奖)的,不再参评。评选对象向基层倾斜,原则上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作为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合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品德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 3、爱岗敬业。热爱商务工作,从事商务工作3年以上,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业务水平高、服务态度佳,服务对象评价好。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工作成绩突出。 4、崇尚学习。热爱学习,善于学习。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工作中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绩效显著。 5、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没有任何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从政规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行为。 在突发事件、抢险救灾、见义勇为中表现突出,受到有关部门或社会肯定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评选方法 评选采取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下而上,综合评选。各县市区“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推荐名单由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县市区文明办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市商务局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直属单位、局机关推荐名单直接报市商务局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商务局评选领导小组组织评选。 四、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7月底前下发评选活动通知,成立市商务局“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段外宾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人事科,何广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推荐报送阶段(8月)。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根据本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推荐评选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推荐“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候选人。县市区、直属单位、局机关各推荐1-2名候选人,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推荐的“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候选人名单、推荐表及其主要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和一式三分纸质版报市商务局“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317室),联系人:何娟秀,联系电话2368285,邮编423000,电子邮箱751814247@qq.com。 (三)评选表彰阶段(9月)。2019年9月26日前,市商务局“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评选领导小组从候选人中评选出 “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10名并在《郴州日报》、《郴州发布》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2019年9月30日前,市商务局召开表彰大会,对10名“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予以表彰。 (四)推荐至市级评选阶段(9月)。9月底市商务局从受表彰的10名“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中择优推选2-3名报送至市文明办参加“最美郴州人”评选,入选者由市文明委表彰奖励,并推报“湖南好人”、“中国好人”,市级以上“道德模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评选,是我市“新时代好榜样·最美郴州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市商务领域落细落小落实的重要载体,是集中展示我市商务领域良好形象的重要平台。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要坚持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确保推出的人选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经得起时间的检验。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商务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加大对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结合商务部门开展的各阶段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和各种宣传阵地进行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倡导良好道德风尚,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各级商务部门要把推荐评选活动与推动当前我市商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好人之城”“志愿之城”建设,与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系统形成见贤思齐、拼搏赶超的生动局面。 (四)建立机制,加强考评。建立通报机制,市商务局联合市文明办对“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的评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公布入选名单,并将各单位的评选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综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评选出来的“新时代好榜样·最美郴州人”,参照市委办《郴州市礼遇帮扶“好人典型”管理办法》(郴办字〔2017〕39号)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附件:“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评选推荐表
郴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30日 附件: “郴州好人·最美商务人”评选推荐表 推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注:此表格一式三份,另附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本至7518142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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