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加贸稳增长)的通知》(湘财外指〔2018〕46号),经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招商部门、财政局审核推荐了24家加工贸易企业,经审核确定对以下企业予以支持,现将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附企业名单)
如对所公示的事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郴州市商务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5-2368386 邮箱:jm2368386@163.com
郴州市商务局
2018年12月18日
附:
企 业 名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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