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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18年郴州市商务局副处级以上财政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郴州市商务局
2018年11月26日
2018年郴州市商务局副处级以上财政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局副处级以上财政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的效能建设,不断提升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工作要求和《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郴州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郴办发〔2018〕23号)、《2018年郴州市市直副处级以上二级机构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对象
市市场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二、评估内容
主要考核本职工作完成情况,服务“五个郴州”建设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工作安排情况等。
三、评估方法
根据《市商务局副处级以上财政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综合绩效评估评分细则》(见附件)组织实施。
四、评估程序
1.制定评估方案。市商务局副处级以上财政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的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及评分细则由局综合督查科牵头、相关科室(单位)配合制定,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后,报市综合绩效办审核后组织实施。
2.加强日常评估。局属副处级以上财政独立核算二级机构要按照指标设定的时间节点,将本部门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含佐证资料)报送至相关科室(单位)。局办公室、综合督查科、法规科、财务审计科、投资管理科、市场体系建设科、人事科、商务系统直属工委、市投资促进事务局、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相关科室(单位)要建立工作台帐,对二级机构相关绩效指标的完成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掌握工作情况。
3.抓实年终考核。2019年1月5日前,局属副处级以上财政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和相关数据采集责任科室要将年度自评报告和所负责指标的评估情况报送至局综合督查科汇总,汇总后报局党组会议审核,经市综合绩效评估委员会审核后,报市委常委会议审定。
五、评估等次
参照《2018年郴州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2018年郴州市市直副处级以上二级机构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执行。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绩效评估等次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综合确定。
六、结果运用
市市场服务中心、市政府驻广州办事处考核结果运用参照《2018年郴州市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2018年郴州市市直副处级以上二级机构综合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执行。局属其他单位绩效评估等次参照局机关绩效评估结果综合确认。
附件:市商务局副处级以上财政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综合绩效评估评分细则
附件:
市商务局副处级以上财政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综合绩效评估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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