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郴政人〔2016〕6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欧阳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欧阳锋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周进平同志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志平同志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
免去许毅敏同志的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雷立文同志任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水福同志的郴州市烟草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何长青同志任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杜慕晋同志的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谭瑞昌同志任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处主任;
胡好民同志任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木松同志的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局长职务;
罗锡武同志任郴州工业交通学校校长,免去其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显仁同志的郴州工业交通学校校长职务;
靳卫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颜超华、袁文明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调研
员,免去其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胜利同志的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
焦能飞同志任郴州市审计局副局长;
免去黄卿同志的郴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廖兴云同志任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蒋家强同志任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武志宏同志任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免去宾永和同志的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朱宁静同志任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李小华同志的郴州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宋建雄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职务;
喻敏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
免去李红群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职务;
免去谭军龙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黄志荣同志任郴州市民政局调研员;
免去彭晓林同志的郴州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曹忠生同志任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郴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
罗晓兰同志任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郴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郴州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邓晓琼、钟华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志军同志任郴州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免去其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职务;
张强同志任郴州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
邹曲安同志任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郴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黄毓玲同志任郴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龙之美同志任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免去侯志武同志的郴州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邓云峰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免去邓叔平的郴州市商务局(郴州市招商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家高同志的郴州市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罗情华同志任石面坦水轮泵水电站站长;
黄宾同志任郴州市东江湖水环境保护局局长;
免去杨书明同志的郴州市东江湖水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盘楹同志任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袁坚雄同志的资兴市东江库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邓仁军同志的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李国瑞同志的湖南临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扶秀娟同志任湖南八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郭远飞同志的湖南八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清华同志任安仁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周邦洪同志的安仁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