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李黎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黎明同志任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常务);
免去贺遵庆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杨赛保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免去黄仲同志的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职务;
免去江群同志的郴州技师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胡久军同志任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肖安平同志任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郴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职务;
免去何灿同志的莽山林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吴建辉同志任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朱江同志的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劲松、雷纯忠、王国昌同志任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力耘同志任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何剑民同志任郴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小文同志任莽山林业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