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国资〔2017〕12号
郴州市国资委关于胡艳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郴州宾馆:
经研究,决定:
胡艳梅同志任郴州宾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郴州宾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文莉同志任郴州宾馆财务科科长,免去其郴州宾馆财务科副科长职务。
肖洁同志任郴州宾馆接待科科长,免去其郴州宾馆接待科副科长职务。
武雄志同志任郴州宾馆工程科科长,免去其郴州宾馆工程科副科长职务。
贺艳萍同志任郴州宾馆财务科副科长。
周璐同志任郴州宾馆财务科副科长。
曾丽霞同志任郴州宾馆接待科副科长。
邓远龙同志任郴州宾馆保卫科副科长。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郴州市国资委
2017年6月2日
责任编辑/人事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