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发[2009] 36号
郴 州 市 统 计 局
关于修改《郴州市乡镇经济主要指标》等
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
为促进全市乡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对郴统字[2004]22号文件中的《郴州市乡镇经济主要指标》等统计报表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报表修改内容
1、《郴州市年末人口统计调查表》(农调01表)更名为《郴州市乡镇年末人口统计调查表》,并取消“男女”指标的分类(见附表1)。
2、取消《郴州市农村劳动力抽样调查表》(农调03表)。
3、取消《郴州市推进城镇化进程综合评价考核统计监测表》(农调04表)。
4、增加《郴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季度调查表》(农调02-1表)(见附表3)。
二、统计调查口径及范围
除《郴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季度调查表》外,其它报表的统计口径范围仍按照原文件(郴统字[2004]22号)规定的要求执行。
三、上报时间和要求
1、农调01表:于次年1月10日前,分乡镇录入传输上报。
2、农调02表季报:于本季后5日前,年报为次年1月10日前录入传输上报。
3、农调05表和农调05-1表季报:于本季后15日前分乡镇录入传输上报。年报:于次年1月12日前分乡镇录入传输上报。
4、农调07表:于次年1月10日前,分村录入传输上报。
附:1、《郴州市乡镇年末人口统计调查表》
2、《郴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年度调查表》
3、《郴州市农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季度调查表》
4、《郴州市乡镇经济主要指标》
5、《郴州市乡镇经济总产值(GDP)计算依据表》
6、《郴州市农民家庭收支情况抽样调查上户登记表》
7、《郴州市农民家庭收支情况调查汇总表》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乡镇经济 统计报表 通知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