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郴州市委员会文件
郴委干〔2016〕15号
关于庞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
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庞涛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曹清华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罗成辉同志任中共资兴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郴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刘朝晖同志任中共永兴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资兴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韦华同志的中共永兴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何方茂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执法监督支队政治委员(高配副处级)职务;
免去吕云东同志的郴州市移民开发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冬云、曹啸军同志的郴州市青山垅灌区水电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刘冬生同志的中共安仁县委常委、委员(挂职)职务。
中 共 郴 州 市 委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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