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12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对郴化集团铜坑湖仓储项目按照市环保部门批复意见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二、 原则同意燕泉街道三里田村李肖庆拆迁安置房调整位置,按程序公示并征求相邻住户意见。
三、 原则同意保和镇土坑下村增设公交站台,应专题报市政府。
四、 原则同意耒水郴州苏仙段(资兴-翠江电站)航运建设工程及龙湾中心码头、水上安全监控救援中心选址于桥口镇,应征求交通、海事等部门意见。
五、 城前岭新增加油站应另行选址,雷大桥加油站与高铁线的安全距离应征求铁路部门意见。
六、 市土地储备中心2015-8号土地(骆仙岭地质灾害抢险治理工程人防办地段)规划意向方案应按照《郴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修改完善,规划条件修改按程序进行论证。
七、 原则同意郴州盐业仓储项目用地规模及规划意向方案。
八、 原则同意龙女温泉2015-73号宗地用地性质调整及规划意向方案,地块应进行整体出让。
九、 小埠集团高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拇指时代”建筑方案应待指标复核后再议。
十、 恒大华府酒店地块商住比调整应按程序进行规划修改论证。
十一、 城前岭片区公寓式安置房选址应核实情况后再议。不同意塘尾片区公寓式安置房选址调整。
十二、 不同意飞虹路“贤福商店”加建楼梯。
十三、 原则同意京港澳高速郴州北互通设计方案三,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四、 原则同意郴电国际桥110KV变电站π接梯裕线110KV线路工程及桥口110kv变至东江水厂35KV线路工程(城区段)方案。
十五、 因与《王仙岭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不符,普济寺居士楼应定性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
十六、 竹叶冲路付国军等27户联建项目应核实相关情况后再议。
会议听取了风情路规划方案情况汇报,传达学习了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梁成规、李建军、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曾德平、傅立德
列席:杨华、何映伟、何岱杰、曾毅晶、曹德兰、朱逃生、骆海军、涂细兰、何文静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