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郴州市委员会文件
郴委干〔2016〕37号
关于王洪灿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王洪灿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桂东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李浩同志的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王卫东同志的中共永兴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张万冬同志任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朱阳辉同志任中共临武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中 共 郴 州 市 委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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