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李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平同志任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
免去黄力同志的莽山林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建华同志的郴州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涂强辉同志的郴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罗晓勇同志的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卫东同志任郴州市莲花坪农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一明同志的郴州市莲花坪农场场长职务;
李贤飞同志任湖南汝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哲民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欧阳增锡同志任桂阳监狱调研员;
许慕北同志任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曹元胜同志任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焦湘改同志任郴州市民政局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社会救助管理局主任职务;
周细桂同志任郴州市粮食局调研员;
李国勇同志任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调研员;
何文斌同志任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罗野平同志任郴州市商务局(郴州市招商合作局)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商务局(郴州市招商合作局)副局长职务;
周柏桐同志任郴州市审计局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郭冠雄同志任郴州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
王毅力同志任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邝汉民同志任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江顺祥同志任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舒藻、曾佑珍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齐平同志的郴州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邝良义同志的郴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罗跃进同志的郴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阳华同志的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远招同志的郴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郴州市版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诚丽同志的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谢久吉同志的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免去马恭煌同志的郴州市广播电视台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李峰同志的郴州电视调频转播台台长职务;
免去周萍同志的郴州市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唐小泉同志的郴州工业交通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何智德同志的郴州工业交通学校校务委员职务;
免去王湘衡同志的郴州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曾凡军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郭有提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怀舟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志华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范建平同志任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免去张春阳同志的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李长跃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郴州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邓武魁同志任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