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朱付山同志任郴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免去其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杨赛保同志任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
何享登同志任郴州市移民开发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副秘书长职务;
雷树平同志任郴州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嘉禾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段被成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副秘书长,免去其郴州出口加工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李亮学同志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永兴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邓国光同志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郴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副书记职务;
何满生同志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工作局局长(高配副处级)职务;
谢煌姬同志任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胡文辉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田艳辉同志任政协郴州市委员会办公室纪检员、机关党组成员;
陈占和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
免去何亚红同志的中共郴州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副处级纪检员职务
龙小旻同志任郴州日报社总编辑(试用期一年)、副社长;
何文雄同志任郴州日报社党组成员、副社长,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职务;
戴成辉同志任郴州日报社党组成员、副总编辑,免去其郴州日报社副处级编委委员职务;
刘迅锋同志任中共郴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免去其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朱雄德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纪检员,免去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郴州支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屈雄武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党组成员、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喻平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
史顺黎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政治委员(高配副处级)职务;
朱江同志任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免去其中共临武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袁兴山同志任郴州市农业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免去其郴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支部书记职务;
李志强同志任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刘小兵同志任郴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
免去杜湘宏同志的郴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张雪桦同志任桂阳监狱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郴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曹飞云同志任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党组成员,免去其中共郴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职务;
何丽娅、李建湘、许毅敏同志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
朱前进同志任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红兵、刘国清、王晓均、刘忠生、宾永和同志任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
陈曙光同志任郴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何钦锋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委党校(郴州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正处级纪检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中共资兴市委常委、委员、政法委员会书记职务;
郝曼寅同志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郴州支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共青团郴州市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李红军同志任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安仁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彭雄同志任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王仁庆同志任中共资兴市委委员、常委、政法委员会书记,免去其中共安仁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颜斗同志任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理军同志的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职务;
刘洪越同志任中共桂阳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汝城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邓艳红同志任中共桂阳县委委员、常委;
张润槐同志任中共宜章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张卫星同志任中共宜章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正处级组织员职务;
蒋慧亮同志任中共宜章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桂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曹志宏同志任中共永兴县委委员、常委;
刘杨同志任中共临武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中共宜章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吴文明同志任中共嘉禾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郴州市苏仙区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卢坤同志的嘉禾县人民政府副处级干部职务;
黄毅同志任中共汝城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郴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陈柳梅同志任中共安仁县委委员、常委,免去其中共桂阳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文建军、雷题铭同志任中共安仁县委委员、常委;
免去曹贤仁同志的中共郴州市委值班室主任(高配副处级)职务;
免去薛良华同志的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孙岳飞同志的郴州市就业服务局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李智勇同志的郴州市移民开发局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郴州市委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