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10]51号)文件精神,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履行以下主要职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生产力促进计划;开展高新技术信息收集应用、高新技术项目有关服务和高新技术产权评估;指导县市区生产力促进工作和市生产力促进协会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是郴州市科学技术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全额编制数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在职在岗9人,退休1人。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无二级机构和内设机构。
1.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6.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6.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96.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4.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7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具体安排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6.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①工资福利支出69.34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②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07万元,包括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③商品和服务支出9.55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四、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相比预算数持平。
五、关于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共9.5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万元,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0.6万元,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2017年部门专项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6.9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占有使用情况。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郴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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