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蒋利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蒋利民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主任;
免去欧阳建华同志的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一主任职务;
免去王卫东同志的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郴州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办公室主任(高配正处级)职务;
免去黄伟清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郴州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曹忠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郴州市信访局局长;
免去黄星同志的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郭宗模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李建军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宋华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志红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经济研究室主任职务;
黄仲同志任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曹贤彪同志的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职务;
吴剑君同志任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免去其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夏达银同志任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郴州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副局长职务;
雷飞飞同志任郴州市审计局副局长,免去其郴州市农业局副局长、郴州市乡镇企业局局长(兼)职务;
张进同志任郴州市审计局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黄力同志任莽山林业管理局局长;
欧阳诚明同志任郴州市农业局副局长,免去其莽山林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曹边江同志任郴州行政学院副院长(兼);
免去钟敏同志的郴州行政学院副院长(兼)职务;
曹洪明同志任郴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爱萍同志任郴州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主任;
陈光华同志任郴州市住房保障处主任。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