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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郴委干〔2015〕1号
发布日期:2015-01-04
发布机构:中共郴州市委
体裁分类:人事任免
主题分类:人事工作
公文种类:通知
发文机构:郴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5-01-07
【文本格式】 【原文链接】
各县市区委,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党组(党委):
市委同意:
贺建湘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免去张希慧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罗水平同志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免去郭正怀同志的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职务;
江涛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
免去王勋爵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郴州市委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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