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年度考核和“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推进会上获悉,郴州市获评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优秀等次。
我市紧紧围绕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了粮食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完善仓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粮食流通监管,增强粮食应急能力,有效保持了粮食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了全市粮食安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了郴州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副组长,13个市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市粮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严格对照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逐项抓好落实。二是细化责任,及时出台考核方案。郴州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郴州市粮安考核办对应起草了《2016年度郴州市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郴州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指标及评分表》,并以郴州市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各有关部门及县市区。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各考核责任部门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在政策落实、资金整合、项目审批和市场监管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事效率。县市区各级粮食部门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与政府、考核责任部门的沟通衔接,主动为当地政府出谋划策,研究提出本级政府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四是强化工作督查。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加强对粮食基础设施建设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工作的专项督查,对各项建设内容的进展情况和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协调和指导工作,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