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按照全市“推进改革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发展环境整治年”活动,我市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不断理顺职能职责,完善管理体制,规范交易行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明显优化,交易活动透明度和交易结果公信力不断增强,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郴州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之路。全年市本级共完成公共资源交易1136项,实现交易额117.74亿元,同比增长24% 。
一、理顺机制,搭建“共同体”。按照“管办分离、统一管理、透明高效、依法监督”的原则,市政府出台了《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了两委、两办、一中心及四分中心,明确了发改部门在改革中的总体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的职能,纪检监察部门的行政监督职能,各相关部门的行业监管职能。按照集中进场交易、集中政策出台、集中专家管理的原则,着力整合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构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共同体”。
二、分类交易,打好“特色牌”。在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不变”原则,即各部门的法定监管职能不变,执法主体地位不变,依法监督职责不变,不断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尽可能结合行业特点,尊重个性化,实行分类交易。研究出台了《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该交易目录是我市确定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的主要依据,分别明确了建设分中心、国土分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公共产权分中心的交易范围。
三、完善制度,全面“进笼子”。把制度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交易行为关进制度的笼子,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公正、公平、公开。建立健全了公共资源交易“1+12”制度体系,按照《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方案》的规定,从综合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交易操作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项目业主单位等多个层面,建立和完善配套制度,全面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和权力运行。
四、科技引领,推进“网络化”。在各交易分中心大力推进六大信息化平台建设,即郴州市公共资源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网上交易虚拟大厅、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网、电子抽取专家系统和电子行政处罚系统。一是电子化招标投标。目前,市本级4个交易分中心已全面推行这项工作,其中建设工程领域已在全市推开。二是电子监察系统。为加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的建设与应用,制定了《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平台建设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四个分中心共同研发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系统。三是加快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网和网上虚拟交易大厅建设,目前已拿出了初步设计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四是电子抽取专家和电子行政处罚系统已全部完成。
五、加强监管,设置“高压线”。为加强对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设置了4条“高压线”:一是有不良行为的,一律进黑名单;二是不进场交易的,招标投标一律无效;三是投诉案件,一律追查到底;四是违纪违规的,一律严惩不贷。联合市监察局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各级各部门《方案》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进场交易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结合各专项工程治理活动,开展招标投标专项检查,认真受理交易中的投诉事项,依法查处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违规行为,对招投标违规单位进行处罚问责。2013年,全市处罚招投标违规行为14起,追责1起。
六、服务为本,塑造“新形象”。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我们坚持以服务为本,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努力塑造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新形象。一是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的教育和培养,积极转变作风,开展礼仪培训,完善硬件配套,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注重提高业务水平。为提高评标专家业务水平和从业人员工作水平,9月份,举办了湖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郴州评标专家培训班,聘请省发改委和住建厅的专家授课,着重学习新发布的招标投标实施细则及其相关规定。全市11个县市区600余名评标专家和100多名工作人员参训。三是加强县域工作调研指导。着力推进县级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去年下半年,我们分成4个小组,对11个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改革工作进行了调研,加强对县域改革工作的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按照市里的要求抓紧推进,其中,嘉禾、汝城等县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市公共资源交易协调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