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函[2006]11号
郴州市统计局
关于印发《郴州市2006年统计普法实施计划》的
通 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局内各科(室、队、中心):
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为进一步做好全年统计普法教育工作,现将《郴州市2006年统计普法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郴州市2006年统计普法实施计划》
二OO六年四月三十日
郴州市2006年统计普法实施计划
今年是“五五”普法启动之年,为确保我市普法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 结合郴州实际,特制定郴州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统计,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制意识。
1、认真做好 “四五”统计普法总结和表彰工作。
2、成立统计“五五”普法机构。市统计局在
二、制定普法计划
市统计局负责制定全市“五五”统计普法计划。各县(市)、区统计局、中央省属驻市及市直各单位要根据全市统计普法计划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
三、开展灵活多样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统计局要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统计普法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包括法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农普培训、各种统计会议、工商联的会议、新闻媒体、统计信息网的法制专栏、为“两会”编写包含统计法律知识在内的《统计信息资料》、推行统计法进社区活动(在繁华地区设立统计法宣传牌、宣传橱窗,开展统计法咨询、展览、资料发放)等,不断创新统计法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统计法治意识。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以“统计督查通知书”的形式,对不依法及时履行统计义务的对象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统计法。要按照省统计局的要求,在每年全国法制宣传日(
四、继续做好普法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
市统计局针对郴州统计工作的实际,组织编写了《统计调查对象及有关人员统计法律法规必读》一文。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做好这些普法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以发挥这一统计宣传资料的效应,增强全社会统计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