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人[2012)3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卢少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卢少林、郭宗模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免去陈荣寿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周明强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曾凡军、朱付山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
免去刘志伟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职务;
李罗丝同志任郴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刘运华同志任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郴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职务;
免去胡国新同志的郴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朱孝党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
免去黄志文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郭有提同志任郴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免去田世雄同志的郴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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