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李建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郴政人〔20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建军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向罗生同志的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刘志伟同志任湖南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主任(局长);
免去陈湘安同志的湖南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主任(局长)(兼)职务;
免去钟水飞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罗雪仔同志的郴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元生同志的郴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职务;
陈钢同志任郴州市教育局调研员;
曹元美、何沈文、胡齐平同志任郴州技师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熊颂文、谢萍同志任郴州技师学院副院级督学;
段群祥同志任郴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级督学;
刘爱平同志任郴州广播电视大学校长;
免去李晓林同志的郴州广播电视大学校长职务;
陈晓科同志任郴州工业交通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国华同志任郴州师范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何初贤同志任湖南省昆剧团团长;
免去张富光同志的湖南省昆剧团团长职务;
免去卢汉知的原郴州市交通局总工程师职务。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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