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汾市镇城中村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质建设项目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8]4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合肥翰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汾市镇城中村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质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汾市镇
2.3 规模:总用地面积50.1435公顷
2.4 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现行有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建设入口广场、西入口商业街、中部商业街、东入口商业街、东入口停车场,对北岸村、南岸村、竹树脚村落进行改造,汾市武水河风光带建设、太极彩田整理(详见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指公告发布时间前36个月为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均无在建工程(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湖南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郴建发[2017]3号、郴建发[2018]55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控制价:7986.69万元。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8年7月13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缴纳。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09:30时,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2室第九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338065。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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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合肥翰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 址:临武县
联 系 人:李洋
电 话:18975525333
项目业主: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临武县老财政局6楼
联 系 人:郭华飞
电 话:18175516123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中颐大酒店13楼
专职人员:廖劲松2991号 胡莞羚1415号 朱和军5846号
联 系 人:廖先生
电 话:1538735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