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吴万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郴政人〔200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吴万红同志任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
陈紫中同志任郴州市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
罗湘粤同志任郴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兼);
扶金环同志任郴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
李希荣同志任郴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
邹新云同志任郴州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
陈宝安同志任郴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
上述董事长、监事会主席、总经理任职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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