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3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中心城区105平方公里范围以外)加油站布点规划,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二、 原则同意郴州和意房地产公司“和意花园”项目建筑方案调整。
三、 北湖区检察院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应待其修改后再议。
四、 郴州仁大房地产公司“西子山庄”项目一期规划修改待公示无异议后再办理。
五、 原则同意北湖公园“苏荷酒吧”建筑外立面改造。
六、 郴州房地产发展总公司“华圣佳苑”项目临国庆南路开设临时出入口一事应向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
七、 原则同意郴江路与曹家坪路交叉口路口广场绿化调整方案。
八、 原则同意国网郴州供电公司北湖-五盖山升压站110kv线路走径方案。
九、 原则同意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夜景亮化设计方案,并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 原则同意苏仙区卜里坪文化活动中心(含村委会办公楼)及综合净菜市场选址于万福路北面,并征求市商务局意见。
十一、 原则同意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三期用地按现状重新下达规划条件,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二、 原则同意“铁海联运”项目内原广铁集团铁路用地等面积调整至烟厂路与仙泉路交叉口西南面。
十三、 柿竹园公租房补办规划手续应先征求市国土资源局意见。
十四、 郴州金黄矿业有限公司物流仓储项目应专题报市政府。
十五、 郴州祺瑞房地产公司“山水华庭”项目加层部分应按照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精神依程序办理,并专题向市政府汇报。
十六、 郴州鲲鹏房地产公司“惠民大厦”项目、郴州振华房地产公司“影苑小区”项目违法加层部分应依法查处。
十七、 原则同意湘南学院体育馆、实验楼按现状进行规划核实。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李建军、刘新林、刘志军、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傅立德
列席:杨华、何映伟、谭睿、唐德君、何岱杰、曹德兰、骆海军、曾毅晶、朱逃生、何文静、罗成龙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