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袁佳游等同志的决定任命通知
经2007年3月21日郴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袁佳游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刘志坚同志为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刘洪书同志为郴州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周余武同志为郴州市教育局局长;
邓广兴同志为郴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唐国栋同志为郴州市公安局局长;
雷纯勇同志为郴州市监察局局长;
谢新福同志为郴州市司法局局长;
陈少忠同志为郴州市民政局局长;
黄 明同志为郴州市财政局局长;
王存湘同志为郴州市人事局局长;
谢革非同志为郴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祥祥同志为郴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卢少林同志为郴州市建设局局长;
张湘酃同志为郴州市交通局局长;
颜新民同志为郴州市水利局局长;
李志勇同志为郴州市农业局局长;
邵昌葵同志为郴州市林业局局长;
毛玉祥同志为郴州市商务局局长;
廖美琳同志为郴州市文化局局长;
朱民权同志为郴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黄子明同志为郴州市审计局局长;
曾宪明同志为郴州市煤炭局局长;
曹元生同志为郴州市环保局局长;
王章斌同志为郴州市物价局局长;
邓述佑同志为郴州市统计局局长;
高爱国同志为郴州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局长;
曾凡军同志为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亚军同志为郴州市规划局局长;
李成贵同志为郴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
2007年3月21日
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市直各单位
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