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副局长曾正茂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2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郴州顺天房地产公司“顺天·大华天都”项目建筑亮化应做比选方案,再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二、 原则同意苏仙区永盛矿业有限公司年处理原矿9万吨和年复选尾矿7.5万吨多金属矿综合采选建设项目及郴州市富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0.5万吨/年选矿项目的规划选址,并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三、 不同意在南岭大道湘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路段建设人行天桥,应通过设置道路减速带和绿化带留出视线通廊的方式解决人行过街的安全问题。
四、 原则同意郴州国明房地产公司“国明新城”项目二期临国庆路、香花路开口调整方案。
五、 涌泉街道七里洞村委会五岭加油站建设问题应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六、 原则同意郴州东谷电子商务产业园有限公司“福城东谷”电子商务工业孵化基地规划设计方案。
七、 南塔公园改造筹资用地蓝线划定应与南塔公园提质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裕后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后再议。
八、 原则同意东田金湾居住小区幼儿园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听取了苏仙区政府申请调整坳上镇水头村新建90万平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选址、东河组团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情况汇报。
出席:梁成规、刘新林、刘志军、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范家强、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傅立德
列席:杨华、何映伟、何岱杰、曹德兰、骆海军、曾毅晶、朱逃生、涂细兰、何文静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