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郴政人〔2007〕7、8号
任命:
黄泽生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郴州市矿山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主任,免去其郴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曾多标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亚斌同志任郴州市监察局副局长兼郴州市优化经济环境办公室副主任;
刘杨同志任郴州市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建平同志任郴州市体育学校校长(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启德同志任郴州市移民开发局(机构升格正处级)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汉高、侯进军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陈忠明同志任郴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李建英、首国华同志任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调研员;
高湘平同志任郴州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免去其郴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高配副处级)职务;
李定乐同志任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尹志炬同志任郴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曾祥汉同志任郴州市动物防疫监督管理站站长(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谭南燕同志任郴州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处主任(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运华同志任郴州市建设局副局长;
冯雪清同志任郴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免去其郴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郴州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毛宗琴同志任郴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郴州市城市管理局)副调研员;
周斌同志任郴州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队长(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李长富同志任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谭树平同志任郴州市招商合作局副调研员;
方岳云同志任郴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曹兴贵同志任郴州市信访局副调研员,免去其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郴州市治理经济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向罗生同志任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郴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游顺国同志任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研员。
因郴州市治理经济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机构撤销,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领导成员所兼任的郴州市治理经济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职务自然消失,不再办理免职手续。
免去:
何辉波同志的郴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郴州市治理经济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怀贤同志的郴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许慕北同志的郴州市企业养老保险处主任职务;
李被生同志的郴州市电力行政执法支队队长(高配副处级)职务;
曹阳同志的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胡周军同志的郴州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杨文的湖南郴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郴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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