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5年第1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郴州锦马置业有限公司“五岭新天地”项目在完善土地手续后第一、第二期建筑之间增设人行天桥。
二、 原市农副产品公司家属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先做意向方案后再议。
三、 原则同意骆仙街道骆仙铺村1组拆迁安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外立面色彩应进行调整,经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后报市政府审批。
四、 下湄桥街道石头峡社区何沛定私房超层超面积违法建设部分应依法予以拆除。
五、 原则同意苏仙区桥口镇小禾塘村杨冲组、雅江村西冲组安置规划调整及建筑设计方案,并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六、 原则同意石盖塘镇原“金利源”项目按容积率2.7重新下达规划设计条件。
七、 原则同意新田岭矿仓储调度中心项目规划意向方案,应进行屋顶绿化。
八、 市振兴房地产公司“玫瑰园”项目12栋架空层调整为社区服务站一事应征求业主意见后,再按程序申请办理。
九、 郴江路石榴湾小区72栋临街绿化方案应系统考虑区域交通组织,保证公共人行通道的连续完整。
十、 原则同意在燕泉路九中段增设人行天桥。
十一、 因与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不符,不同意郴州骏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体育路口原富都大酒店重新设置户外广告。
十二、 都市桃源休闲养老社区项目意向方案应征求林业、民政等部门意见,再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三、 原则同意湖南通程投资有限公司郴州城市生活购物公园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中办发电〔2015〕1号),并传达了市里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精神。
出席:徐延波、曾正茂、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王能智、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傅立德
列席:王蕾、杨华、何映伟、何岱杰、曹德兰、骆海军、朱逃生、涂细兰、何文静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