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统发〔2009〕32号
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经济委员会
关于开展郴州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经济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国R&D(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情况,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宏观管理的需求,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防科工局决定联合开展全国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根据六部委通知(国统字[2009]57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全市第二次R&D资源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的目的
R&D经费支出及其占GDP的比重是衡量一个地区科技活动规模和科技投入水平的重要指标,也是反映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郴州建设进程的重要内容。第二次全市R&D资源清查主要是全面调查了解我市R&D活动的总体规模和分布情况;研发队伍的规模和素质状况;研发资源的投入、成果及产出效益情况;政府对R&D活动扶持政策的落实情况等,为制定“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监测和评估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型郴州建设进程提供依据。
二、清查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清查的对象是国民经济中R&D活动相对密集行业的法人单位。涉及的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三、清查的时间及进度安排
此次清查的标准时点为
清查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是:2009年11月底以前完成宣传发动、实施方案、经费预算、机构组建、摸底调查及确定调查对象等前期准备工作; 12月底以前完成调查工作的布置和调查员培训。2010年1月—3月开展基层调查,4月底以前完成调查资料的上报、审核和汇总;10月底以前发布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2011年底以前完成清查的数据库建设和资料开发工作。
四、清查的组织实施
为加强对R&D资源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共同牵头,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委员会组成第二次全市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负责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由上述部门相关人员组成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清查总体方案以及组织实施,进行清查数据评估与审核以及全部清查资料的综合汇总,统一发布清查结果的统计公报,组织清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工作。
清查工作的部门分工是,市统计局负责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的调查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相关机构调查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普通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的调查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清查经费落实方面的事宜;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清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衔接;市经济委员会协助做好单位摸底调查工作;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参与相关行业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清查的经费保障
此次清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六、对各县市区的工作要求
此次清查是一次基本的市情市力调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所以各地务必做好以下几件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都要成立由地方统计局、科技局、发改局牵头的R&D资源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本地区的R&D资源清查工作。
(二)搞好清查摸底。清查摸底是此次清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直接关系到清查工作的成败。所以,各地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组织开展单位清查摸底工作,将有R&D活动的单位如数纳入统计笼子,将没有R&D活动的单位坚决剔出去。
(三)做好数据衔接。数据质量是决定清查工作成败的关键。各地要将清查结果与一经普、二经普、第一次R&D清查和常规的年报数据比照分析,将科技投入数据与经济效益和经济质量情况结合进行综合分析,避免出现异常波动。
附件:第二次全市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经济委员
二○○九年十
附件
第二次全市R&D资源清查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邓述佑 市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谭利民 市科技局副局长
唐安杰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成 员: 李明光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伍志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建军 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邓先军 市统计局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