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郴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郴州市地震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地震局是副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科技局管理。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组织拟定防震减灾地方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地震监督预报工作体系,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地震趋势意见。承担市人民政府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职责,组织拟定破坏性地震预案、综合防御措施,检查并监督其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等工作。
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抓台网建设,全面提升地震监测与预警能力
1.全面完成新地震台建设搬迁。完成新台站绿化和台站室内装修,建成数据处理中心和地震应急中心,年内进行搬迁。结合烈度速报台、前兆台建设,着手实施台网中心整体搬迁升级,进一步提升台网监测能力。
2.完成地震预警项目建设。按照省地震局统一部署,做好烈度速报及预警系统建设台网建设,根据上级部门的安排,做好预警中心装修及终端设备安装。
3.加快推进2个地震前兆台建设项目。狠抓工作协调和督促落实,启动汝城热水前兆观测台站建设。全面完成郴州地震台地形变前兆观测和强震观测两个项目的建设,确保年内并网运行。
4.继续做好地震监测运行维护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适时更新升级UPS电源等硬件设施,确保我市4个地震监测台正常运行,平均实时运行率、连续波形完整率达到99%以上。
5.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建立和完善“三网一员”制度,重新考察建立一批宏观观测网点;加强地震宏观测报管理,督促各观测点认真、负责地开展宏观异常观测,提供有参考价值的信息,做好对异常现象的核实、分析和上报。
6.抓好地震趋势会商工作。做好震情跟踪分析研判,做好年中、年度地震趋势会商研究。
(二)抓监管执法,提升城乡建筑工程震害防御能力
1.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强化法制思维和责任意识,改进行政审批服务,适时组织执法,切实把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质量关。继续做好新一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宣贯工作,确保城镇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2.加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向民众普及防震抗震知识,帮助农民了解掌握防震抗震技能,引导农民在新建房屋时采取抗震措施。
3.全面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创建工作。加大对防震减灾示范建设点的扶持力度,对建成示范点开展复核查验;争创国家级、省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各1个、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2所,各县市区创建1个市级示范社区和1所示范学校。
(三)抓应急准备,提升地震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
1.有序推进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结合新地震台、办公楼搬迁和应急中心的建设,充实配备应有的设备和设施,提高指挥系统的应急指挥能力。定期开展地震现场单兵通信指挥系统维护保养和设备联调。继续更新、完善应急基础数据库,为科学决策提供准确数据。
2.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的能力建设。加强地震现场业务培训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1次地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演练提高队伍实战处置能力。
3.规范全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管理。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关要求,选取1-2处条件较成熟的避难场所进行规范,完善配套设施;指导各县市区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对已建好的应急避难场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管理与维护工作。
4.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年内召开一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全市地震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共享救援资源,年内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综合演练;继续深化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加强与毗邻省市区的交流与合作,提升跨区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抓科普创新,提升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能力
1.推进地震科普馆建设工程。争取年内完成地震科普馆设计、施工及设备安装调试,为我市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提供一个新的有效平台。
2. 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常态化。精心谋划、开展好“5·12”防灾减灾日、“应急知识宣传月”等宣传活动,促进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不断提升。完善和巩固地震、教育、科协、宣传等多部门合作的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支持县市区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
3.积极创新科普宣传方式。依托防震减灾科普教育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三网一员”等载体,进一步扩大和辐射防震减灾宣传实效;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建设“互联网+”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阵地,加强与媒体、公众的有效沟通,加强社会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快速处置地震谣传、误传事件,促进社会稳定。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273.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65万元,项目支出124.5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按照人事局核定绩效工资每月足额发放,并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购买办公设备(用品)、资料打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开展地震监测、抗震设防、群测群防、示范学校、宣传等各项防震减灾业务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6年度基本支出148.6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34.2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9.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9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2、公用经费14.43万元,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3、2016年“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2.85万元,完成预算的27.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25.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批,共计40;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30.8%。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励行节约;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减少3.51万元,下降44.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8万元,增加15.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9万元,降低70.5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励行节约。
(二)项目支出
2016年项目支出124.56万元,其中:
1、地震专项(含地震监测和运行维护、群测群防和农村民居、示范学校经费)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台监测设备维护有管理、农村民居抗震设防工作、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建设工作、防震保安示范社区工作、地震科普宣传工作、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工作等。
2、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建设支出79.56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台站和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这部分专项资金是以前年度财政拨付的基建专项资金,不属于本单位2016年专项资金。
项目资金统计表
序号 |
文号 |
名称 |
金额 |
剩余资金 |
1 |
郴财教专【2016】048号 |
地震监测和运行维护 |
25万元 |
0万元 |
2 |
郴财教专【2016】048号 |
群测群防农村民居 |
15万元 |
0万元 |
3 |
郴财教专【2016】048号 |
示范示范学校经费 |
5万元 |
0万元 |
我局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用好每笔项目资金。
三、资产管理情况
我局主要国有资产:实有车辆数1台,办公电话9台,计算机11台,复印机2台。截止2016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共计77.53万元。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有较为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本着勤俭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对已达到或超过最低使用年限,但仍能够继续使用的资产,不得报废。
(1)政府采购管理,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编制计划、按政府采购规定规范性进行采购。严格按照资产处置办法处置报废不可使用的国有资产。
(2)资产管理,建立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专人管理,所有单位资产均及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准确、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市地震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273.21万元,每月按照人事局核定工资表足额发放,并按照规定全额缴纳社会化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购买办公设备(用品)、会议培训、考察、资料打印和必要差旅费等。充分利用地震监测和运行维护管理专项、群测群防和抗震设防专项以及示范示范学校专项经费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各项业务工作,2016年顺利完成全年工作计划和任务,在台站建设、地震监测、群测群防点建设、示范学校和示范社区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地震应急处置等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细化到各个项目,并提供编制依据,但是缺少预见性。
2、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较完善,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但是存在购置年限久、超期使用及不能使用的设备未及时处置。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做好、做细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的准确性。
2、加强预算执行进度,加大工作力度,将工作做细做实。
郴州市地震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