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看看《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七条,里面对乡、村庄规划区建设乡镇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程序写得很清楚,先要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再报到我们这里审查”。这是市规划局北湖分局局长唐安平在7月30日业务例会上讨论议题时的提醒。
今年来,北湖规划分局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和创建“四型”机关要求,通过“以学促知、以学促行”,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北湖规划分局创办了“规划讲堂”,由局领导和股室负责人轮流授课,详细讲解《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条文,认真学习监察部等部委《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及市、区两级出台的违法建设查处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使全体干部明白了权力义务、责任后果。北湖规划分局利用业务例会集体学习交流,每周召开由全体人员参加的业务例会,每人可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案例提出意见。通过集体交流讨论,实现了互相促进、知行统一,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北湖规划分局还经常召开专题讨论会,讨论研究了《湖南省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郴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修订草案,紧紧结合工作实际的情况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讨论并认真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摸清家底、明确责任、划清职责边界,避免了乱作为、不作为等情况的发生。
(市规划局北湖分局 吴利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