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彭艳杰等60名同志为
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试行)》(郴组〔2013〕20号)和《2014年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经过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等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聘用彭艳杰等60名同志(见附件)为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时间从2014年9月10日起计算。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
附件:2014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技类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1日
附件:
2014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类及其他专技类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市粮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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