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4月19日发布的《关于201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取消与岗位改报的公告》精神,有3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在2016年4月21日17:00前,提出申请并办理了改报符合条件其他岗位的相关手续。
根据《201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现公布201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核减数(附后)。凡未取消或核减计划数的岗位仍按《2016年郴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上的岗位招聘计划数执行。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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