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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5-17
发布机构:郴州市医疗保险处
体裁分类:机构文件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公文种类:通知
发文机构:郴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2016-05-17
【文本格式】 【原文链接】
市辖区城镇灵活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016年度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在职人员1849.28元/人,退休人员(指已办理医保退休手续的人员)200元/人。请您在5月30日前将应缴的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医保代扣协议指定的工行帐户中。医保代扣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7月1日后不再受理本年度代扣缴费,因您自身原因造成缴费不成功的将从7月1日起停保。
郴州市医疗保险处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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