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6年郴州市统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郴统办[2006]6号
局内各科(室、队、中心):
现将《2006年郴州市统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2006年郴州市统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06年是“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以“构建和谐统计、创建平安单位”为载体,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治安防控和夯实基础为重点,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建设,确保机关安全,为统计改革和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着力推进平安单位创建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充实综治力量。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平安湖南”的决定》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平安郴州”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对局综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局机关综治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局机关综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邓述佑任组长、党组书记陈冬文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梁瑞军兼任局综治办主任,局办公室、监察室和法规科的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局综治日常工作。局综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集中研究综治工作意见。
2、界定综治范围,明确工作责任。全局所有办公室、中心机房、财会室、档案室、车辆和家属宿舍实行治安综合治理。局综治领导小组与局内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签订《机关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综治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队、中心)和个人,落实到每项工作中。各科(室、队、中心)的主要负责人和户主为本科(室、队、中心)或家庭的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财产物质的保管或使用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队、中心)和每户家庭要抓好责任范围内的综合治理工作,注意关锁好各自办公室、库房及住房的门窗,保管好公私贵重物品;外出期间,要做好个人安全,加强防范。
3、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和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并落实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处理应急机制;完善消防预案,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继续推行值班制度。休息日都要安排人员值班,“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长假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和综治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出现交通事故和治安案件的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二、加大力度,德法并举,努力提高人们的综治意识
1、加强思想教育,及时化解矛盾。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做好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的思想政治工作,随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要以主题教育为主线,以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目的,积极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宣教活动,努力打造文明家庭、文明科室和文明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及时排查各种矛盾和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和非法示威、群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杜绝购买地下六合彩等赌博行为和吸毒贩毒、邪教组织、打架斗殴等社会丑恶现象。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从小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此外,要强化统计信息网的管理和监控,防止有害信息散播。
2、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一方面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及文件,增强法制观念,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依法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另一方面,要精心谋划,科学制定“五五”普法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市统计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的意识。
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要着力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体系,使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和观看安全电教片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及其家属“防盗、防火、防犯罪”等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强化管理,标本兼治,大力夯实综治工作基础
1、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群防能力。按照“点面结合,动静结合,专群结合,内外结合,人技结合”的要求,切实加大人、财、物诸方面的投入,大力加强技防建设,强化与机关综治委的联系与协作,进一步健全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切实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2、坚持防微杜渐,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暂住人员的登记、办证、查验等各项基础工作,确保登记率达到100%,并保证无暂住人口出现违法犯罪现象。二是要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房屋出租要签订治安消防管理责任书,明确双边治安责任。并要经常性地检查落实出租房屋是否按合同责任书内容履行。同时,对承租房屋人员要加强法制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预防人员犯罪和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安全驾驶。
3、开展民意调查,拓宽沟通渠道。要围绕“打造平安郴州、构建和谐郴州”的目标,由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按季开展全市安全感民意调查,为加强全市综治工作、构建和谐郴州提供参考。
主题词:印发 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郴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郴州市统计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