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商务局:
根据《市委编委2016年第四次会议情况备忘录》(郴编备〔2016〕4号)、《关于设立郴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批复》(郴编〔2016〕18号)文件要求,你局按照《郴州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定向公开选聘人员方案》,经过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从市市场服务中心和市七星大市场管理处人员中定向选聘10名工作人员。经你局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聘用骆欣宇、王念、周虹、何娟秀、朱平淑、张亚明、陈鹏、李列、刘洁珏、刘斌华等10名同志为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聘用时间可从2017年5月8日(公示期满)算起,具体聘用日期为选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日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由选聘单位确定)。选聘单位须在3个月内办结聘用人员的聘用、订立聘用合同等相关手续。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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