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是郴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市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牵头组织实施市科技重大专项及市级科技计划工作、全市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进步工作;主管全市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负责市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审定工作,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和科技人才有关工作,全市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评估、科技统计、科技情报信息、科技信息网络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和措施建议,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协调全市产学研结合工作;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的科技管理工作; 拟订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知识产权工作规划,拟订专利激励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与县市区及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的联络及业务指导;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科技局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科技规划与监督科、高新技术发展与基础研究科、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成果与技术合作科、知识产权管理与运用科。至2017年12月局机关工资在册人员65人,其中在职人员33人,离休1人,退休31人;另有临聘人员5人。
2017全市科技工作继续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改革创新、开放合作的原则,从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大力培育科技创新主体,继续加大争资立项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推进惠民科技快速发展等方面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努力推进创新郴州建设。完成以下任务目标:建立在外郴籍知名专家库,柔性引进郴籍专家团队落户郴州。力争新建院士工作站2-3家,创建省级创新创业人才团队1家。加强我市国家、省级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实验区建设,组织资兴、永兴、苏仙等科技部门联合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全年力争获取国家、省级科技资金超过5000万元,专利申请量突破2000件,专利授权量达到1000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量增长率达到12%以上,培育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35家以上,新增20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培育1家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县。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和涉及范围
2017年我局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为3873.56万元,主要用于产学研结合、科学技术研发、科技企业孵化器、专利产业化、科学技术推广及普及、专利执法、宣传培训和资助,通过安排科技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一批科技产业项目,并以项目为载体,整合科技资源,构建创新平台,建立示范基地,突破一批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产业共性技术,示范推广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品种),产生一批新成果,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我市经济产业结构调整。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市科技局2017年初部门预算为3873.56万元,我局的全年收入为1264.01万元,包括财政拨款1247.13万元(行政经费654.13万元,专项经费593万元)和其他收入16.88万元。其中专项593万元包括科技管理专项120万元,科普20万元,科技活动周35万元,“三位一体”10万元,知识产权专项(专利资助、专利执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才队伍建设)213万元,省知识产权专项15万元,创新券专项80万元,产学研专项100万元。
市科技局2017年度基本支出为1237.74万元。其中行政经费支出832.7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61.64万元和公用经费支出71.13万元),拨出专项及专项支出404.97万元。
我局2017年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38万元,其中招待费26万元,车辆运行费7万元,出国出境经费5万元。
2017年我局招待费列支6.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74万元,下降62.7%,占全年招待费预算的26.8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按市委市政府新的公务接待纪律执行接待标准,酒水费用开支减少,接待标准降低。车辆运行费列支8.25万元,其中保险费0.37万元,修理费6.67万元,燃油费1万元,路桥费0.21万元,较上年减少4.69万元,下降36.22%,超过预算数1.25万元;超过预算数的原因是新增了政协转入的车辆运行费。出国出境费列支2.7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83万元,下降58.42%,占全年出国出境预算的54.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今年参加省厅组织的出国出境交流活动减少。
(二)项目支出
1、项目资金总投入情况。2017年,市财政共安排各类科技专项资金3006万元,其中:2017年市本级产学研结合引导资金11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桂东精准扶贫,因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涉及收益财政共同分担,实际安排1181万元。技术研发专项9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桂东精准扶贫。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3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桂东精准扶贫。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300万。科普基地专项20万元,专利奖专项25万元,知识产权试点专项280万元。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①科技产业引导资金。2017年市本级产学研结合引导资金11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桂东精准扶贫。因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涉及收益财政共同分担,实际安排1181万元,超出81万元由市财政局与高新区(39万)、北湖区(18万)、苏仙区(24万)财政抵扣。其中:产业集群培育731万元,占年度资金的61.89%,重大科技平台建设100万元,占年度资金的8.47%,落实政策后补助350万元,占年度资金的29.64%。以上资金在要求时限内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有序进行。
②技术研发专项资金。2017年的技术研发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为9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桂东精准扶贫,其余800万元资金主要是支持辖区内企业技术创新、高校院所的应用基础研究、医院临床技术研究和农业科技示范等。安排重点科技项目经费502万元,占总数的55.78%。安排市本级和三区项目448万元,占总数的49.78%。按产业分,安排工业科技项目382万元,占总数的42.44%,农业科技项目265万元,占总数的29.44%,安排社发科技项目153万元,占总数的17%。以上资金在要求时限内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有序进行。
③科技企业孵化器。2017年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为3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桂东精准扶贫;安排项目9项,全部为重点科技项目,其中支持孵化器及众创空间项目7个,合计160万元;支持小微企业创新项目2个,合计40万元。以上资金在要求时限内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有序进行。
④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2017年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经费300万元,全部为重点科技项目。安排市本级及三区项目经费180万元,占总经费的60%。按产业分,支持工业项目13个,安排经费270万元,占总数的90%;支持农业项目2个,安排经费30万元,占总数的10%。以上资金在要求时限内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有序进行。
⑤科普专项资金。2017年科普专项40万元,其中拨付我局使用20万元,科普示范基地拨款20万元。科普示范基地拨款7个项目,全部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⑥专利奖专项资金。2017年专利奖专项25万元,其中金奖2项,每项5万元,银奖5项,每项3万元,全部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⑦知识产权试点专项。支持38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经费240万元,其中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1家,支持110万元;知识产权试点企业24家,支持120万元;知识产权试点单位3家,支持10万元。另补助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试点企业2家,经费40万元。以上资金在要求时限内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各项目按照合同要求,有序进行。
⑧科技奖励经费年初预算380万元和厅市合作协议配套资金年初预算1000万元,因科技进步奖取消和厅市合作协议配套相关工作未开展,并未申请使用相关专项资金,故这两项专项资金财政年底收回。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单位基本按照《郴州市科技产业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郴财教﹝2014﹞3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较完善的、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本次评价的项目按照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程序签订项目执行合同,然后再由财政局进行资金拨付。对科技专项实行项目资金预算制度,由企业在申报项目时做好资金预算,在项目评审中邀请财务专家对企业资金预算进行审定,项目立项后企业按照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并将资金使用是否按预算执行纳入项目验收评价结果,从而确保了科技项目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郴州市科技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实施“单位资产动态兼管,资源共享,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金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新增的资产及时入账,落实保管制度,责任到人。资产盘亏、报废由办公室盘点后提出资产盘亏、报废申请报告,并会同财务部门核查落实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严格规范资产处置程序。对资产的调配、使用、保管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基本做到了账实相符,存放地点清楚,责任人员明确。力求做到规范管理、科学统筹,不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2017年报废处置了两批固定资产共计150.63万元,其中车辆127.47万元,通用设备和家具23.16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的固定资产为303.69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成效明显。2017年,全市组织召开了高规格的科技创新大会,并在会上表彰科技创新优秀团队和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市委、市政府起草并出台了《郴州市引进企业高层次人才的暂行办法》《郴州市鼓励和推进企业科技研发促进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政策,在政策层面上先行先试、敢于突破。
(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稳步推进。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标准(从10万提升到20万)。2017年,全市推荐67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2家通过评审公示,目前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113家。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及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相关政策,在全省率先向高企后备企业发放科技创新券,帮助和支持企业购买检测检验、科技研发等服务。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1562亿元,同比增长16.4%,增加值563亿元,同比增长13.4%。
(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实现突破。一是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2017年,郴州市作为湖南省唯一申报对象,积极申报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以“小流域生态保护修复与绿色经济发展”为主题,以资兴为核心区,上游桂东、汝城、宜章,下游苏仙、永兴为拓展区,其余5县区为辐射区,形成“1+5+5”的创建模式。二是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全市拥有16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其中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创业孵化基地)6家,898众创空间被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资兴市茶叶协会和湖南奎源开发有限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农业“星创天地”。三是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建设。农夫机电和裕湘食品等企业成功创建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现我市农业领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零的突破。
(四)科技向上争资立项大幅增长。2017年,我市向上申报各类科技项目近60项,争取各类资金近3000万元。其中裕湘食品申报的“传统杂粮加工关键新技术装备研究及示范”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示名单。格兰博科技和郴州粮机自主研发的科技项目列入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分别获得350、300万元支持;金贵银业、星源智能等企业成功列入湖南省首批创新创业技术投资项目,分别获得350、210万元支持。
(五)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步伐较快。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精神,扎实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在高层次人才引进、科技项目改革和科技服务等方面出台政策,重点推进科技创新劵试点工作,全市共有申报申领企业60家,兑现资金114万元。结合“一次性”办结、放管服等工作,进一步梳理科技系统办事流程,优化政务服务。
(六)科技招商市校合作颇具成效。2017年,郴州市人民政府与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签订新一轮产学研战略合作协议,安排部署全市50多家科技企业与两所高校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签订具体项目攻关合作协议,厅市校企多方计划在郴组建南方新型碳材料研究院、国家超算中心(郴州)分中心、中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郴州)分中心、科技智库等平台。市主要领导带队赴东莞等地开展科技招商对接洽谈,积极引进李泽湘教授专家团队及“中国罐”项目。
(七)科技人才引进培育重点突出。围绕“产业主导、全面发展”主体战略,将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的重点瞄准企业、产业和园区,对企业引进人才在郴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给予贷款贴息、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身份编制挂靠等政策支持。大力培育企业创新人才团队,格兰博、华磊光电、金旺铋业公司的创新创业团队获省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积极开展郴籍科技专家和科技企业家回故乡、建家乡暨科技引智引技活动,完善郴籍科技专家库,截至目前共收集到郴州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836名。
(八)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事业费由290万增加到918万。帮助华磊光电、金贵银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年共检查商品800余件,立案查处38件涉嫌假冒专利案,按期结案率100%。2017年我市专利申请量2572件,同比去年增长38.35%;专利授权量1216件,同比去年增长18.87%;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545件,同比增长12.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财政人员经费刚性预算不足。部分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有政策而无经费安排,导致行政经费超支。二是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主要存在单位人员、办公室调整,固定资产存放地点变更未及时调整和超过使用年限、失去使用价值的设备未能及时提出核销申请的情况。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针对财政预算不足的问题,建议市财政在编制单位预算时尽量做到完整全面和更加的科学合理。针对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实现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变动固定资产信息,对存量资产合理调配、整合与共享,将资产的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对资产的分配进行严格的控制,满足合情、合理的配置要求。
郴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