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局长徐延波在局五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第40次业务例会。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项目经办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 原则同意下湄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方案。
二、 郴州“步步高置业·新天地”项目方案调整应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三、 武广高铁郴州西站公交停保场如涉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由市房产局申请,停保场建设规模应按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和市发改委批复文件执行。
四、 原则同意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郴州管理处京港澳高速公路车辆救援站选址于京港澳高速公路以南、郴州市监管中心以东。
五、 原则同意神强混凝土搅拌站选址于坳上镇水头村北面。
六、 坳上镇黄泥坳村地质灾害搬迁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进一步修改后再议。
七、 原则同意郴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选址于北湖区骆仙街道办事处杉山岭村4组。
八、 郴州尚云居置业公司白水组团用地商住比调整意向方案应取消青年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位置的商业建筑,临街门面应采用大开间建筑形式,修改完善后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九、 郴州技师学院原校区拟处置地应结合《学校布局专项规划》进行规划条件论证。
十、 进一步修改107国道绕城线两厢用地布局规划,并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一、 大树下有色金属仓储项目选址及用地规模应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二、 原则同意武警郴州支队华塘新址临郴州大道开设出入口,中央绿岛不得占用人行道,并报市政府批准。
十三、 望仙镇“雅居乐”项目西侧珠堆路与郴州大道连接段线型调整方案应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十四、 原则同意石盖塘中心学校修建性详细规划及综合楼建筑方案。
十五、 二四○医院门诊综合楼应按医疗卫生用地进行现状处置。
十六、 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燕泉河综合治理三期安置房应先进行规划核实前公示。
十七、 原则同意保和镇万华片区E-3-5地块以南局部用地的用地性质由生态林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进一步修改其规划意向方案,并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议。
出席:徐延波、梁成规、李建军、刘新林、刘志军、王贤良、曹诗国、李定军、曹建雄、宋友涛、王道石、曹西凌、王珊、蒋蔚玲、何罗云、唐安平、刘洋、王树伟、李衍民
列席:王蕾、杨华、何映伟、唐宏亮、曹德兰、骆海军、朱逃生、涂细兰
记录:陈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