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内设机构人员与职责分工的通知
郴农普办[2006]4号
各县(市、区)农业普查办公室,统计局,局内各科(室、队、中心):
为有利于搞好我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对原内设机构的人员安排和工作职责分工做了部分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机构组成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胡平金(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日光(市统计局民调中心主任)
胡雅冰(市统计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朱忠雄(市统计局综合科科员)
2、业务指导组:
组 长:曾 艳(市统计局农调队副队长)
成 员:雷银菊(市统计局法规科科长)
邓先军(市统计局综合科科长)
李 魏(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周晓芬(市统计局农调队科员)
邝定贤(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科员)
3、数据处理组:
组 长:沈良岷(市统计局计算中心主任)
成 员:胡志勇(市统计局计算中心科员)
宋园斌(市统计局计算中心科员)
4、后勤服务组:
组 长:周炳盛(市统计局农调队副队长)
成 员:佘建钦(市统计局监察室主任)
李菊英(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盛军(市统计局农调队科员)
二、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普查宣传工作细则,联系新闻媒体,组织农业普查的社会动员和宣传、报道;
2、负责市普查办文件起草,简报编发,文件管理、文件简报发送;
3、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试点、工作调度和督查;
4、负责全市农业普查的组织协调以及对外联络工作。
(二)业务指导组职责:
1、制定全市农业普查方案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普查方案;
2、负责市级普查试点的各项业务工作;
3、组织现场调查工作,检查、督促现场调查执行情况;
4、编写普查培训教材,负责组织普查业务培训;
5、协调制定普查中涉及的统计标准,负责普查业务协调、问题解答;
6、负责制定农业普查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和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织执法检查。
7、负责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制定普查表逻辑关系的审核办法;
8、负责发表普查公报、组织普查数据开发,课题招标,出版普查资料;
9、负责对县(市、区)农业普查工作的考核。
(三)数据处理组职责:
1、负责制定全市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细则;
2、负责全市农业普查计算机、光电录入机及其设备的配置;
3、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的数据录入,数据传输,数据审核,数据汇总和数据上报工作;
4、负责全市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的试点、业务培训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农业普查软件开发、应用维护及数据库建设;
6、负责全市农业普查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7、负责郴州统计信息网《农业普查专栏》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四)后勤服务组职责:
1、负责编制全市农业普查经费预算;
2、负责农业普查工作会议安排及接待工作;
3、负责农业普查表、资料、文件及其它宣传品的印制和分发;
4、负责农业普查设备、器材的管理和发放;
5、负责农业普查物品采购、招标工作;
6、负责日常内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郴州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