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郴州市苏仙区栖凤渡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已由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湘农综函【2018】9号、湘农综【2018】49号批准建设,经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苏发改招核【2018】 号 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与地方配套。招标人为郴州市苏仙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工程总投资3483.41万元,含财政资金3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120万元,省财政资金540万元,市财级配套资金170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70万元,自筹资金483.41万元,本次建设工程预算金额约为25534006.72元(未财政评审,最终以郴州市苏仙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2.2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瓦灶、栖凤渡、村头及太阳坌共4个村,项目建设面积1万亩。(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地点:郴州市苏仙区。
2.4 工 期: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本行业建设标准,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8个标段。
2.6.1 一标段:计划资金约2963667.56元
2.6.2 二标段:计划资金约3233987.96元
2.6.3 三标段:计划资金约3244288.29元
2.6.4 四标段:计划资金约3200908.79元
2.6.5 五标段:计划资金约3503607.54元
2.6.6 六标段:计划资金约3131498.1元
2.6.7 七标段:计划资金约3324992.49元
2.6.8 八标段:计划资金约2931056.02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具备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近36个月(2015年11月-2018年10月)已竣工的类似工程经历(类似工程指100万元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农业部门基本粮田建设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整理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已竣工的工程必须要提供合同原件和建设单位开具的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
3.3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或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指100万元以上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农业部门基本粮田建设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整理工程、烟水配套工程等,已竣工的工程必须要提供合同原件和建设单位开具的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证明材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无在建工程,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
3.5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4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及开标时均无在其它项目中任职;
3.6授权委托人与项目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项目负责人具有一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类似工程要求同上述第3.3条),签订合同和施工阶段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的,取消中标和施工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件进行押证管理(押至郴州市苏仙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3.7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名称及查询密码;
3.8近一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没有被限制招投标;
3.9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标段投标;
3.10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均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无行贿犯罪证明承诺书;
3.11投标人在上一年度施工考核中被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暂停一年参与投标资格的和永久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及施工履约保证金
5.1(第一、二、三、四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下午17: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第五、六、七、八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下午17:00 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施工履约保证金:从中标通知书发出算起(监管部门备案盖章之日)7天内,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按工程招标造价10%计算)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如未按规定递交,将视为其自动放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1月2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工程清单、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资料费:4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第一、二、三、四标段)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第五、六、七、八标段)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8.2(第一、二、三、四标段)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0室第七开标室。
(第五、六、七、八标段)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0室第七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4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委托给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原件。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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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招标人的全部损失。
十一、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苏仙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0735-2898818。
十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苏仙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苏仙区政府4楼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袁主任
电 话:0735-288448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御泉城市花园二期5栋1602室
联 系 人:蒋经理
电 话:13617355088 0735-2339567
邮 箱:445708904@qq.com